需要帶下列材料:1、起訴狀;2、證明雙方身份的證據。如身份證;3、證明婚姻關係存在的證據。如結婚證;4、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5、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有登記的提供相關證書,沒有的提交財產清單即可;6、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