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籃球出界球權的幾個問題

關於籃球出界球權的幾個問題

球在空中越過邊界線,未與邊界線上外的任何物體接觸的情況下,球不算出界,仍然處於活球狀態,隊員從界內起跳救球,球回界,隊員出界,不算球出界,是一次成功有效的救球;球員腳在界內,身體上半部分在界外,球員身體上半部分沒有與除球員以外的任何物體和地面接觸,球員就算在界內。當球傳到上半部分在界外的肢體時是不判爲出界。球員腳未出界,但身體上半部分在界外,這時與任何物體和地面接觸,算做球員出界;進攻球員運球停止後即爲運球結束,此時防守方拍打皮球但並沒有導致進攻方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下,進攻方再次運球即造成二次運球違例;進攻球員起跳投籃,被防守方撞下去,此過程中球未離開進攻球員的手,落地後進攻方算帶球走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