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了怎樣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了怎樣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死亡的,並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爲其遺產,而應當先從家庭財產中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爲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財產,加上死亡一方的個人財產,即爲死亡一方的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