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和作用的區別

功能和作用的區別

功能是作用產生的內部根據和前提基礎,客觀需要是測評產生作用的外部條件,作用就是測評的功能與客觀需要相結合而產生的實際效能。

1、功能:所賦予的用途。指事物或方法所發揮的有利作用或效能。

2、作用:所賦予的用途加被額外開發的用途。作用從廣義上講,如果做了某些事或者某些物品在另外一件事上或者物品上起到了改變的效果稱之爲起作用,而作用在某種意義上說可以等同於效果。

功能和作用是兩個既相互聯繫又相互區別的概念。功能是事物內部固有的效能,它是由事物內部要素結構所決定的,是一種內在於事物內部相對穩定獨立的機制。功能一般是指褒義詞,而作用則不同,它是事物與外部環境發生關係時所產生的外部效應。同樣的功能對外界的作用,既可能是正面作用,又可能是負面作用,這要看功能與外部環境的互動方式。

一般來說,功能是作用產生的內部根據和前提基礎,客觀需要是測評產生作用的外部條件,作用就是測評的功能與客觀需要相結合而產生的實際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