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包是什麼

農村土地轉包是什麼

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接包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轉包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法律關係中,轉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也即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受轉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的農戶。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爲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