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修改哪些內容

民法典修改哪些內容

民法典物權編草案物權法變化較多,例如:1、民法典擴大了物權主體範圍,其將單位改爲組織;2、將無人居住的海島列爲國家所有;3、增加了改變共有物用途或利用共有物用途需要全體業主表決的條款;4、修改了業主表決的佔比,重大事項表決通過由之前的三分之二變爲四分之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