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載處罰標準

車輛超載處罰標準

車輛超載處罰標準如下:載重量超過覈定載重量百分之三十或者是違反規定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汽車、公共汽車超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的貨車單位的車輛有違規超載或者是超重等現象,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道路法貨車超載扣分標準:1、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六分;2、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一次扣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