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是如何判定的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是如何判定的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