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纔可以終止合同。【法律依據】依據《勞動法》第2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