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要多長時間才能執行

強制執行要多長時間才能執行

執行期限爲,法院受理後應當在六個月內執結,但是由於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會出現執行中止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8條,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民事訴訟法》第240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