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三司與漢代的三公

明朝的三司與漢代的三公

明代三司分別爲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其中承宣布政使司是民政總機構,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總機構,都指揮使司是軍事總機構。

漢代三公分別爲太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爲最高軍政長官,負責全國軍務,但無實權。丞相爲政府最高行政長官。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記事,地位相當於副丞相,主要職責是管理圖籍、奏章、監察文武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