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能仲裁嗎

醫療糾紛能仲裁嗎

醫療糾紛如果當事人雙方自願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