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3、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4、在本市被聘任爲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同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5、無違法生育,無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