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稅費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稅費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是:

1、土地性質,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質不一樣,安置房的土地是屬於劃撥土地,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2、產權區別,商品房的產權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產權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權。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3、交易限制,商品房買賣雙方確定交易意向之後就可以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樣,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爲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