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代理權限有哪些

特別代理權限有哪些

特別代理的權限包括下列內容:代爲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代爲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代爲和解;代爲反訴;代爲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