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規定是怎麼樣的

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規定是怎麼樣的

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規定是: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