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處理途徑:調解,就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仲裁;訴訟。【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