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十條是北齊制定的對危害統治階級根本利益的十種重罪的總稱。分別爲。1、反逆,造反。2、大逆,毀壞皇帝宗廟,山陵與宮殿。3、判,叛變。4、降,投降。5、惡逆,毆打謀殺尊親屬。6、不道,兇殘殺人。7、不敬,盜用皇室器物及對皇帝不尊重。8、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禮制服喪。9、不義,殺本府長官與授業老師。10、內亂,親屬間的亂倫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