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簽合同的後果

代簽合同的後果

代簽合同需要看代簽人是否有權限,依情況看分:

1、有委託授權的話,也就是說代簽取得的被代簽人的同意或被代簽人授意代簽人爲之的行爲。還要看代簽人的授權範圍。代簽人超越授權代理的權限的,要麼認定是表見代理(此種發生有效代理的後果,但代簽人的超越代理行爲,被代簽人即被代理人事有權追究其責任的)要麼是效力待定的代理行爲,需要獲得被代簽人的追認纔是有效合同。

2、沒有委託授權的話,屬於無權代理。無權代理行爲還要看代簽人是否有讓與之簽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誤以爲其有權簽訂合同的文件或材料或權限等情形,如此下的無權代理代簽合同行爲可認定爲表見代理,發生有效代理後果。但在被代簽人可追究代簽人的無權委託責任。此外的無權代理,是需要被代簽人的追認或與之簽訂合同的對方當事人向真正有權的被代簽人發出催告程序並經被代簽人追認後方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