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君主立憲制確立的標誌是什麼

英國君主立憲制確立的標誌是什麼

英國君主立憲制確立的標誌是頒佈《權利法案》,第一、二項內容說明法律高於王權;第三項內容體現了國王的財政權受到議會的限制,而第四項說明國王的軍事權也受到議會限制;第五項說明議會選舉、辯論、集會不受國王干涉。此外,立法、政治、外交等各方面,國王的權力都受到議會的限制。

西方初期的君主,其權力來源於共和國時期獨裁者的各種兼職,如屋大維,會受到元老院以及軍隊的制約,不是他是皇帝才擁有了權力,而是擁有了權力才成了皇帝;中期,受到貴族和教會的限制,“王在議會中,王在法律下”,如英國的貴族逼迫國王制定大憲章,不經議會同意不得隨意徵稅,又如羅馬教宗開除神羅皇帝的教籍,不承認皇帝是基督徒,皇帝被迫去向教宗求饒;晚期,隨着資本主義的發展,君主權力反而增大,短期內君主權力的增大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的原始積累需要君主的支持,資本主義的發展也需要穩定的原料來源和穩定的市場,新貴族需要君主的權力增大,來削弱舊貴族的勢力和抵禦外國侵略,以換取和平的內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