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如果是以電子合同的形式簽訂的,用人單位在電子合同簽字的時候,是可以用電子簽名的,而電子勞動合同應該要一式兩份。
【法律依據】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爲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