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三公的職權地位

秦朝三公的職權地位

1、丞相,最高行政長官,輔佐皇帝處理全國事務,是皇帝的助手,同時負責對文武百官的管理。從秦開始,丞相正式成爲官職,爲中央政府中皇帝之下的最高長官;

2、太尉,最高軍政長官,負責軍事事務,但他平時沒有軍權,戰時也要聽從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節才能調動軍隊,軍權實際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裏;

3、御史大夫,副丞相,爲丞相的助手,掌圖籍章奏,監察百官,是皇帝的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