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扣除個人所得稅問題

捐款扣除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30的部分,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