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受傷賠償標準

因打架受傷賠償標準

因打架受傷的,根據受傷程度和責任大小確定賠償標準。

一般規定:

(1)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打架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行爲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條的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爲,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爲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