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以法律子女有責任還嗎

父母欠債以法律子女有責任還嗎

根據現代的法學理論可知,父母與孩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欠債與其子女無關。事實上,我們國家法律不支持“父債子還”的說法。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當父母欠債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債權、財產存在的,這些債權或財產應該先用來償還他人的債務,債務清償完畢後,作爲繼承人才能對剩餘遺產進行繼承。子女如果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則不用償還父母的債務,自願償還債務的話就不在這個限定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