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欠債父母要還嗎

兒女欠債父母要還嗎

兒女欠債父母不需要還。如果這個兒子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其與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的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借款合同僅對合同雙方有約束力,就是隻能由兒子還債,父母無還債義務。

當然如果父母經濟狀況良好,而兒子目前經濟困難,也可以暫由父母自願代子償還,待兒子有履行能力時再還給其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債務人的父母歸還欠款。

如果兒子是無民事或限制行爲能力人,就先用兒子自己原來的財產還,不夠的部分監護人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