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

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

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是:

1、違法事實確鑿;

2、對該違法行爲處以行政處罰有明確、具體的法定依據;

3、處罰較爲輕微,即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對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