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多人實施職務侵佔行爲的,一般可認定爲共同犯罪,但是不屬於集團犯罪,犯罪集團是屬於有組織有等級關係的。犯罪集團具有以下特徵:1、犯罪集團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組成。2、犯罪組織比較固定。3、犯罪集團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犯罪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