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酒精濃度在0.8mg/ml以上屬於醉酒駕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屬於醉駕。【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