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責任嗎

21歲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責任嗎

21歲女酒店遇害,只要酒店盡到了一定的安全保護義務和措施,酒店就沒有責任。

顧客入住酒店便於酒店形成了合同關係,酒店向旅客提供與收費相應的住宿環境和服務,來獲取旅客付出的報酬。酒店有義務避免旅客人身、財產受到侵害。並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也規定了,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但由於刑事犯罪的突發性、不可預測性和犯罪手段的多樣化,一旦此類犯罪事件發生,不能以酒店承擔保護旅客人身、財產不受非法侵害的合同附隨義務,就一概認爲酒店負有責任,具體情況必須具體分析。酒店一般承擔的是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