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中的層數高度的劃分標準

建築工程中的層數高度的劃分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1、住宅建築按層數分類,一層至三層爲低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爲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爲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爲高層住宅;

2、除住宅建築之外的民用建築高度不大於24m者爲單層和多層建築,大於24m者爲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

3、建築高度大於1OOm的民用建築爲超高層建築。建築層數和建築高度計算應符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