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行政區域劃分

新加坡的行政區域劃分

新加坡市行政上相當於國家,因此是一個城市國家,它分四個地區市中心地區、市中心周圍地區、市郊區、外圍地區。

新加坡共和國:

舊稱爲星嘉坡或星加坡,是東南亞的一個城市島國,位於馬來半島南端,馬六甲海峽南口。南面有新加坡海峽與印尼隔海相望,北與馬來西亞相隔柔佛海峽,以長堤相連。新加坡的國土除了本島之外,還包括周圍數島。 新加坡是一個亞洲熱帶島國,由一個本島和63個小島組成。它的氣溫變化不大,降雨量充足,動植物繁衍,體現了熱帶島嶼的特徵。新加坡所處的地理位置是世界的十字路口之一。得天獨厚的地理條件使之發展成爲一個主要的商業、運輸、通訊、旅遊中心。新加坡本島由東到西約42公里,由南到北約23公里,包括所有大小島嶼在內,總面積爲682、7平方公里。本島以外的其餘島嶼,較大的有德光島,烏敏島和聖淘沙島。新加坡是英聯邦成員國,實行總理內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