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公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公怎麼辦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書寫複覈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並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複覈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複覈申請後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覈結論。複覈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啓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複覈程序終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