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因爲它不屬於法定個稅徵收的範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的規定,個人取得下列所得要繳納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許權是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