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職責

公務員的職責

不同職位公務員具體的工作職責是不同的,但所有公務員都應做好以下工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