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上交國家怎麼獎勵

文物上交國家怎麼獎勵

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我國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同時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並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二條也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單位或者個人,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然而,獎勵的多少根據各地方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