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金國貞佑二年(1214年),直沽寨;元朝改直沽寨爲海津鎮;明建文二年(1400年),朱棣改名爲天津,開始築城設衛,稱天津衛;清朝順治九年(1652年),天津衛、天津左衛和天津右衛三衛合併爲天津衛;雍正三年(1725年)昇天津衛爲天津州;雍正九年(1731年)昇天津州爲天津府,轄六縣一州,分別是天津縣、靜海縣、青縣、南皮縣、鹽山縣、慶雲縣、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