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科舉考試分幾等

清朝的科舉考試分幾等

清朝科舉基本承襲明制,將科舉考試分爲三級

三級如下:

鄉試 ,鄉試中第稱爲“舉人” ,頭名舉人被稱爲“解元”;會試, 會試中第稱爲“貢士” ,頭名貢士被稱爲“會元”;殿試, 殿試中第稱爲“進士”, 頭名進士被稱爲“狀元”。

拓展內容:科舉,科舉制、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投牒自進’,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