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和刺青的區別

紋身和刺青的區別

紋身的前身是刺青,是在紋身機還未出現時,用針沾墨水在身上一針一針把圖案刺上去,圖案多以社會風氣較重的兵將、龍虎爲主,很多人是在監獄裏面做的,因爲刺青只有黑色,不是專門的紋身顏料,時間長了顏色會發藍髮青,所以又叫刺青。先秦時代以來黥刑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作警示。在古代典籍中,曾出現文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水滸傳》中,至少就有三個身滿刺青的重要角色: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古埃及更利用刺青來畫分社會地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流行在脣部文上紅色,類似現代的文脣、文眉等永久性彩妝的美容方式。於是刺青開始慢慢脫離由部份的刑罰讓人對刺青產生負面的印象,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在許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種傳統,也是社會階級與地位的象徵。

而紋身是在刺青基礎上發展而來,採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隨着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爲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它集藝術、文化、醫學、心理學於一身,具有一定的邊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