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貢獻與做貢獻哪個對

作貢獻與做貢獻哪個對

作貢獻更確切。“作”作爲單音動詞與雙音的動名詞賓語構成詞組時,指“從事、進行某種活動”,如:作貢獻、作處理、作調查、作報告、作動員。考慮到與“作貢獻、作處理”等用法的銜接,建議不使用“做出貢獻、做出處理”的說法,而寫成“作出貢獻、作出處理”。

“作”和“做”用法的區分在現代漢語中比較複雜,有的情況下還有爭議。根據著名語言文字學家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一書中提出的意見,習慣上,具體東西的製造一般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

抽象一點的、書面語色彩重一點的詞語,特別是成語裏,一般都寫成“作”,如“作罷,作廢,作對,作怪,作亂,作價,作曲,作文,作戰,裝模作樣,認賊作父”。

不過,呂叔湘認爲,區別的標準不是絕對的,遇到沒有把握的詞,他寧可寫“作”不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