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罰包括管制和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