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傷誰賠償

出了工傷誰賠償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出了工傷應該由用人單位賠付,用人單位不賠付的從保險基金裏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