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件重量不超過50公交的家電可以郵寄。不可以郵寄的物品列表如下:1、法律規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如武器、匕首等等);2、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淫穢物品;3、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4、防害公共衛生的物品;5、易腐爛的物品;6、各種活的動物;7、各種貨幣;8、不適合郵寄條件的物品(如超大、超重);9、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損毀其他郵件、設備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