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停產停業是屬於行政處罰方式的一種。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要求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停止生產、停止經營的處罰形式。《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明確,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責令停產停業。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