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髮貨賠償標準

虛假髮貨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過程中有虛假髮貨行爲的,屬於欺詐行爲,消費者可要求增加賠償其所承受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通常爲消費者所購買商品價款的花費的三倍,如果該增加賠償的金額不滿五百元的,法律規定爲五百元。故賠償標準應爲商品價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視爲五百元。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