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特徵:1、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享有權利,同時負有義務。2、是有償合同。承運人是以將貨物由一港運至另一港所提供的運輸服務爲代價,同時取得運費報酬;而託運人在目的港收取貨物,則以支付運費爲代價。3、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當事人雖然只有雙方,但卻直接涉及第三者,即收貨人。4、通常屬於要式合同。【法律依據】《海商法》第41條,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託運人託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