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朝軍服

關於清朝軍服

清末海軍於甲午戰爭後組建,1909年各省艦隊統一編爲巡洋和長江兩個艦隊,主要分官牟服和水兵服。

載洵與薩鎮冰上任後,在創設機構、改革艦隊編制,以及四處考察的同時,根據當時陸軍學習德國、海軍學習英國的模式,對於海軍的軍服開始了全面革新。1909年8月20日,載洵首先奏訂海軍軍銜的級別名稱,新的海軍軍銜制度模仿自陸軍,分三等九級,於西方的將、校、尉三等軍銜相對應。一等爲:正都統、副都統、協都統;二等爲:正參領、副參領、協參領;三等爲:正軍校、副軍校、協軍校。爲與陸軍有所區別,在軍銜前各冠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