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和郡縣的區別

縣和郡縣的區別

區別在於郡縣的面積比縣大,但地位要比縣低。

1、縣”作爲行政區劃名稱始於春秋時期。春秋時期,最初設置在邊疆之地,當時的秦、晉、魏等諸侯大國把新兼併的地方設置爲縣。春秋的縣可分爲兩種類型﹕楚和秦的縣都直屬於君主﹔晉﹑吳的縣多是卿大夫的封邑。

2、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它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