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的分類標準

動物的分類標準

動物的分類標準是以動物形態或解剖的相似性和差異性的總和爲基礎的,根據古生物學、比較胚胎學、比較解剖學上的許多證據,基本上能反映動物界的自然類緣關係,稱爲自然分類系統。生殖隔離、生活習性、生態要求等生物學特徵均爲分類依據。

動物學者根據細胞數量及分化、體型、胚層、體腔、體節、附肢以及內部器官的佈局和特點等,將整個動物界分爲若干門。現在主要是分爲:脊索動物門,無脊椎動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