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主要文種有15個,即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議案、函、紀要。
爲了使各種公文都能有穩定的性質、特定的用途並使更多的人都能對這些性質和用途有準確的瞭解,以便利於正確有效地形成和辦理公文,客觀上需要人們對常用的每一種公文都賦予一個能概括表明其性質、用途的統一規範的稱謂,這種稱謂叫文種。
正確選擇並在公文上標明文種,將會給公文的形成和辦理帶來便利,並有助於維護公文的嚴肅性和有效性。
選擇公文文種的依據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看作者與主要受文者間的工作關係;
二是看作者的法定權限;
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現公文主題的需要。